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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經時事#2

        

      台灣人對轉型正義的議題上停留在更改鈔票、更改路名,也就是所謂的「去威權化」,甚至有許多政治人物將這個議題扣上政治迫害的帽子,台灣就因為「一般社會大眾不了解轉型正義」、「國民黨不願放下舊有的包袱」、「民進黨在2000年上任時無力推動」*註1,使得本來該在1996開始執行的轉型正義延宕至今。而在2008年時,和立委大選綁一起的追討不當黨產公投,而也在某黨鼓吹拒領公投票的方法下失敗*註2。筆者認為這是非常荒謬的事,因為不當獲得的黨產本來就應該要物歸原主,如同德國、波蘭、立陶宛等國一樣。況且,該政黨所喊出的口號,等於間接要求公民不要執行他應有的權利,但很不幸地在民主剛起步的台灣人民尚未有這一部分的了解與認知,錯過了一次執行轉型正義的大好良機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德國是現今歐盟中GDP最高也是工業化最深的國家,若不提起,誰都不知道他們曾在百年內經歷慘烈的戰敗。而最特別的是德國曾經歷了兩次重大的轉型正義,第一次是在二戰後,針對納粹黨罪刑的追究;第二次則是在冷戰時期東西德合併後,針對前蘇聯(SED)在東德從司法體制到公務人員的滲透及大量不當黨產,進行全面性的清算。以下先介紹德國第一次轉型正義的內容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德國在二戰後被劃分為東西德,而西德為英、法、美暫時接管,而起初只要在美國的管區內,超過18歲的德國公民都會被追究其在希特勒統治時期的刑責,而主要是分為四種1.主要罪犯2.一般罪犯3.次要罪犯4.跟隨者。而根據當時法規有超過42℅的公務人員遭到解職。這相較於英法管區所執行的轉型正義是比較嚴格的*註3。但由於礙於國際冷戰局勢,美國要求德國在政治、經濟上迅速恢復穩定,並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,使得原本被免職的納粹統治菁英獲得了復職的機會。這也讓許多從納粹時期就待在德國的知識分子大大失望,甚至選擇離開德國終老異鄉。直到1970年西德總理在紀念猶太人的紀念碑前竟獻花圈後下跪,開啟了西德政府為納粹暴行公開認錯的第一步,也打造了德波和解的里程碑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魏茨克總理曾說過:「我們不得不承認希特勒對猶太人實施的大屠殺,有一部的原因是德國社會對先前納粹迫害猶太人時的冷漠、不關心所造成的」;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(Martin Niemoller )曾寫過著名的懺悔詩,這也是因為人民對於政治的冷漠所造成的結果。如果臺灣的人民對於各種社會議題,例如:轉型正義、居住正義……等,總是保持者冷漠的態度,那麼我們豈不有可能會重蹈德國的覆轍?也是因此,我們下週將會簡單介紹臺灣目前執行轉型正義的情況,也希望能夠藉此,喚起臺灣人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討論、思辨。

   

 

 

*註1:2000年當時民進黨雖然成功創造了第一次政黨輪替,但是國會最大黨仍然是國民黨,使得民進黨在許多政策的推動上遇到許多阻礙

*註2:2008年公投結果

議題

投票率

同意百分比(票數)

不同意百分比

(票數)

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「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」,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於全民: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,除黨費、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外,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,應還給人民。已處分者,應償還價額。

 26.34%

(4,550,881 17,277,720)

91.46% 

(3,891,170)

8.54% 

(363,494)

 

 

 

統計資料取自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4%B8%AD%E8%8F%AF%E6%B0%91%E5%9C%8B%E5%85%A8%E5%9C%8B%E6%80%A7%E5%85%AC%E6%B0%91%E6%8A%95%E7%A5%A8

*註3:英法管區的轉型正義僅著重於機構組織的去納粹化

部分內容資訊來源: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-德國走過轉型正義之路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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